财务报告准则第二号:存货

财务报告准则第二号:存货

你知道存货核算活动有一定的标准吗?申报存货时,每家企业都必须遵守《财务报告准则第二号》的要求。因此,你需要理解《财务报告准则第二号》,因为马来西亚所有企业的财务报告都必须遵守这项准则(请查阅你的企业会计有适时更新吗?)。

根据《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资产,但以后将作为产成品出售)和原材料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录(请查阅资产负债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差别)。

下列项目不应被包括在存货中。

– 金融工具——可交易资产,包括现金、公司所有权证明等。

– 仍在进行中的施工合同。

– 任何生物资产,特别是收成时的农业活动和农业输出

在管理存货会计时,请记住,所有遵循《财务报告准则第二号》的公司都必须注意《国际会计准则第二号》。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农林产品和矿产品制造商持有的库存不受《财务报告准则第二号》的约束。根据各行业的政策,企业主应该用可能的净值来衡量存货。此外,交易商和经纪商所持有的存货也不在《财务报告准则第二号》的范围内,因为他们是在以公允价值和排除销售成本的情况下来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和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被计入损益表(请查阅为什么你的企业现在比以往更需要簿记服务?)。

企业主应该以可变现净值和较低成本来申明该公司持有的存货。存货成本包括:

– 转换费用,包括固定和可变生产间接费用

– 与采购相关的费用,包括运输、搬运、和公司所获得的贸易与运输折扣

– 你在使库存达到目前的状态和地点时产生的额外费用

请记住,存货成本不应包括储存费用、销售费用、非正常浪费和与生产无关的间接费用。同样,你也不应该将你以不同的付款条件收到存货时所带来的利息费用包括在存货成本中 (请查阅财务报告准则第十号:报告期后事项)。

全球所有企业都应遵守《财务报告准则第二号》。如果你仍然不确定你应该如何对存货进行会计核算,请联系任何一家新山会计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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